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8日21:00后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收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也可在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此次外出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结束后,各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60分以上考生不足1:3比例,笔试入围人选只包括60分以上考生)。笔试入围人选及笔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盐田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告。
四、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试题由深圳市考试院命制和阅卷。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布笔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
(三)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自行查询(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