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盐田区属中学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下属中学公开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深圳市盐田区下属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0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圳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目录》中选聘的资质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2014年12月盐田区属中学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选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日期截至2015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 0755-22729266、传真22729191;联系人:辛量)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办公室(邮编:518083);电子邮箱地址:2500163191@qq.com。
(三)报名材料:符合公开选聘职位条件且诚意参加者,可到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材料,亦可先发电子版至报名电子邮箱,在面试再提交纸质版。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1.《盐田区属中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事后须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属广东省外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事后须经由深圳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审核。);
5.婚姻状况和已婚人士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此两项材料可先由个人提交情况说明,办理调动手续时补交正式材料;
6.其他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质评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考试考察内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盐田区属中学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职位表
2.盐田区属中学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盐田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25日
职位 |
岗位等级 |
拟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户籍 |
拟聘岗位等级说明 | ||||||
性别 |
最高 年龄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从事专业 |
最低专业 技术资格 |
与职位要求有关的 | |||||
中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上 |
10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中学一级教师 |
如报考者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高级教师的,需在下面1-5项条件中满足其中1项;如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一级教师的,需有高中循环教学经历,同时在下面1-4项条件中满足其中1项: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3.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5.在聘中学高级岗位2年以上,有高中循环教学经历,获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称号。 |
市内外 |
如拟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高级教师的,拟聘为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如拟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一级教师的,拟聘为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