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局直属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高考改革对教育人才的新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人才82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钟 燕
副组长:毛大训
成 员:王 强 武志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教师科。
(二)监督小组
组长:唐海国
成员:李卫述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三)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
(四)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五)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外。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相关高校公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16年5月,具体时间见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地点: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面向社会统一考试考核方式在各用人学校报名。
(三)报名方式:绿色通道引进和优秀应届毕业生直接考试考核方式为网络和现场报名;面向社会统一考试考核方式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职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职位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3.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反面写上毕业学校及姓名);
4.其他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各类荣誉证(毕业生提供学校级及以上,在职人员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在编公办教师还须提交人事关系所在教育局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七、公开招聘的方式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招聘新进人员:
(一)绿色通道引进方式
1.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本市公办教师不能报考)。
2.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程序和要求公开招聘的信息,由用人学校主动物色、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拟考核对象,拟推荐对象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3.考核引进。由市教育局从市级专业技能评价专家库中抽取5-7名专家组成专家考核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合格后进行政审和体检,综合考核合格后即可确定为引进对象。
4.完成时间。2016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