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我市决定招聘政府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安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数和岗位、应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人数共77名。
具体岗位详见《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学历条件:《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5、其他条件:《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另:本次招聘不受理2016年(含)以后毕业者报名。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二、招聘方式及原则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
为加强此次招聘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成立“安国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招聘办)。
公开招聘各环节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地点: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地址:安国市汽车站十字路口南行20米路西
联系电话:0312-3510558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周二)至9月24日(周四)
8:30-12:00、13:30-17:30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民政A除外)、《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复印件。
★已经参加工作的需要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③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2: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费及考务费:根据冀价行费字[2013]40号文件标准,每人100元。
5、报名审核
报名初审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那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均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