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9月15日17:00期间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于9月15日8:00—17:00提交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二楼)。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9:3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加答辩等)。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9月26日9:00—11:00
考试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
报考民办公助教师管理办公室的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通过免笔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本岗位平均成绩60%的不得进入面试,若因这种原因造成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则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平均成绩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
报考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周口市技工学校、周口市民办公助教师管理办公室(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报考其它单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成绩达到本场平均成绩可以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zk.lss.gov.cn)、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部门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273863
监督电话:0394-826812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94-8352626
附件:《周口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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