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7名。中学教师2人,岗位设置如下:政治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小学教师43人,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11人(其中定向教师3人,非定向教师男1人、女7人)、数学教师11人(其中定向教师3人,非定向教师男3人、女5人)、音乐教师5人、美术教师3人、计算机教师4人、英语教师5人、体育教师4人(男3人,女1人)。幼儿教师2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非定向教师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教师年龄在32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四)服从工作安排,其中非定向教师要求在石鼓区农村学校工作至少满5年才能进行交流;定向教师在石鼓区角山乡云山、莲花、旭东小学和松木乡灵官庙、新安、青石等6所学校任教,12年内只在6校间交流,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普通全日制在读非2015届毕业生(含在读非2015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石鼓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报名时间:6月1日-6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石鼓区政务中心(石鼓区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政务中心报名电话:0734-8177499,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电话:0734-8177102。
3、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报名费等。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函,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考察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按期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③《准考证》发放时间:6月11日、12日,发放地点:石鼓区政务中心。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才发放准考证。每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6月14日上午,总时量150分钟,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和写作。总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对应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70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30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sgjy.net/)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考核)。如果岗位实际考核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考核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3、考核内容: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政治、初中地理四个学科考核为说课,总分为100分。
(2)小学英语、小学计算机两个学科考核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3)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和幼儿教师学科考核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30分,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专业素养展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各学科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sgjy.net/)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个人档案必须移交石鼓区教文体局。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区教文体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6个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2月28日),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和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http://www.sgjy.net/),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电话: 0734-8177928(区纪委)、0734-8177162(区人社局)。
附件:1、2015年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15年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石鼓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