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现将2015年度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015年度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资格复审地点: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三、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复审表。
2、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或辞职)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四、递补办法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有关事宜
1、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结果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请关注“埇桥教育网”(www.ahyqedu.gov.cn)“通知公告”栏目。
5、联系电话:0557-3912270。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