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志愿者方案
为缓解我县教师短缺的困难,经县政府批准,为农村学校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志愿者50 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定襄县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定襄县农村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志愿者50人,其中初中教师志愿者12人,小学教师志愿者38人,具体招聘学校学段科目岗位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要求:定襄县现籍或原籍;
4.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
5.报考初中教师的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个中心校一个学段的一个专业岗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填写完毕的《定襄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从《定襄县教育网》网站下载打印)、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同一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4日下午6:00。
地点: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人事股
2015年9月5日上午12:00前,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80%)。小学为小学综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中心校)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中心校招聘名额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4.笔试时间为9月5日15:00—17:00,地点为定襄县第二实验小学。
(二)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90分钟,讲课15分钟。其中小学学段科目岗位,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织面试(由考生任选一科);初中学段科目岗位,按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如出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核
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本人自行放弃资格者出现空缺名额按岗位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笔试、面试的合格人员,在定襄教育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受理群众举报,举报要实事求是,提供调查有具体线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各中心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被录取人员选择岗位。在两天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待遇
被招聘为农村学校教师志愿者,聘用期限为一年,一年内不允许调整岗位,聘用人员享受每月162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由县财政承担。服务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一年后,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继续任教的,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十二、监督
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6022407(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
监督电话:6022241(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定襄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志愿者岗位表
定襄县2015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2015年8月31日
定襄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志愿者岗位表 | ||||||
单 位 |
总数 |
小学综合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初中英语 |
备 注 |
晋昌中心校 |
2 |
2 |
|
|
|
|
官庄中心校 |
7 |
6 |
|
|
1 |
|
蒋村中心校 |
4 |
2 |
2 |
|
|
|
神山中心校 |
3 |
3 |
|
|
|
|
河边中心校 |
9 |
4 |
2 |
2 |
1 |
|
宏道中心校 |
12 |
12 |
|
|
|
|
季庄中心校 |
4 |
3 |
1 |
|
|
|
受录中心校 |
7 |
6 |
|
1 |
|
|
宏道初中 |
2 |
|
1 |
|
1 |
|
合 计 |
50 |
38 |
6 |
3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