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三中2015年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以聘用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行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萍乡高层次人才1123工程的意见》(萍办发〔2010〕1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同意,萍乡三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6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五)依据“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共6人,其中高中语文和高中英语各1人、高中数学和高中物理各2人。
(二)岗位条件:
1、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是师范类,并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8:00至9月12日上午12:00截止。
(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萍乡市跃进北路萍乡市第三中学。(2)网上报名。电子邮箱:875290385@qq.com。(3)电话报名:0799-6333462。联系人:谭老师、孙老师
(三)资格审查。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形式:面试+试讲
1、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在10分钟内,面试分采用100分制。
2、试讲:面试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试讲。备课时间1小时,试讲时间45分钟,试讲采用100分制。
(二)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和试讲时间:2015年9月16日—17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批。
七、录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聘用等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举报电话:0799-6834755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