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满足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30人,其中:语文13人、数学9人、英语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无不良纪录;
2、户籍在安阳市范围内(含滑县)的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户籍在安阳市范围以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考语文专业者需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全日制统招专科及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8月31日,在安阳教育信息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示范区白璧镇一中(市内乘3路、48路公交车安阳县实验中学下车)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2日至14日(逾期不再受理)。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1)《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如实填写)两份;
(2)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专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需要携带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60元,现场采集人像。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3、资格审查
如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5年9月23日—2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x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x50%,笔试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在安阳教育信息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2、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人员名单和时间在安阳教育信息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各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按设置专业分别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各专业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相同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教育信息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同类别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教育信息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在聘期的五年内不得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安阳教育信息网和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示范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2616122,2616322
监督电话:0372-2610222
附件: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