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7:00前到达候考室,7:15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2分钟。
三、面试时,考生只能由候考室→备课室→考室(考场)→候分处→警戒线外→离开考点的方向运动,不得逆向运动。
四、候考和备考时,考生应安静等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得使用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产品,上洗手间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五、进入考室(考场)只能携带本场次考试顺序号、考试内容、教案、草稿纸。
六、面试时,考生只能使用本场次的考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及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
七、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顺序号、考试内容、教案、草稿纸。须立即前往候分处候分,在亮分卡上签字后沿规定路线立即离开考点学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八、考生在本次面试全过程中,不得泄露、谈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如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场考试资格或成绩。
芦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