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2015年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经研究决定,株洲市石峰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临聘教师26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教师招聘人数及学科
小学共招聘临聘教师26人,其中,语文13人、数学9人、体育4人。
每校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
初次聘用年龄均在35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返聘退休教师除外),身体健康。
(三)学历条件
受聘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条件
1.任职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学科职位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须达到二乙及以上。
3.具有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证书。
4.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三、工资待遇
临时聘用教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考核奖200元/月两部分组成,并按照政策规定为临时聘用教师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本次临聘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财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统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26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报名地点:应聘者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到所应聘的学校定向对岗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须上交《2015年石峰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及相关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及时联系到应聘者本人的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复审:学校依据《石峰区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管理办法》第四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教育人事部门复审,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组织实施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分为微型课与答辩两项内容,其中微型课占90%,答辩占10%。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备课30分钟,微型课与答辩同时进行共12分钟。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石峰教育信息网)
(三)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排名分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临聘教师人选。临时聘用教师人选在石峰区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临时聘用教师,并填写《石峰区公办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审批表》。
(五)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每一次聘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学年。
五、其它说明
临聘教师聘用公告及拟聘用名单均在石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阅,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人事股
0731-22529876、0731-22529863
附件:
石峰区教育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