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通知
按照《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将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予以公布。
附:1.《乌兰察布市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旗县市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2.《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3.《乌兰察布市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附件1
乌兰察布市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旗县市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对象
(一)报考旗县市区所属学校教师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报考市广播电视大学、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程序
1、考生报到,身份核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面试通知书。
2、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3、在备课室抽取试题并备课。
4、在面试考场进行试讲、说课及基本技能测试。
5、现场公布成绩
三、面试形式和方法
(一)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信息技术(计算机)、心理学和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含蒙语授课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从乌兰察布市现行高中(初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由面试考务办公室提供。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岗位(含蒙语授课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内容从所报考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选择)和专业素质测试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素质测试不超过30分钟。专业素质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和手工操作等,美工和手工可自选其中一种进行测试。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含蒙语授课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内容从所报考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选择)和基本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技能测试包括键盘、声乐、舞蹈表演及美工和手工操作等,美工和手工可自选其中一种进行测试。
(四)应聘市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从市广播电视大学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选择。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由面试考务办公室提供。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五)赋分方法
1、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评委当场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入试讲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2、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信息技术(计算机)、心理学和职业中学、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岗位,面试试讲总分100分。
3、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岗位,面试说课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
4、应聘幼儿园教师(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说课占40%,基本技能测试占60%,其中键盘、声乐、舞蹈各占15%,美工或手工占15%。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组织
1、面试评委由7人或9人组成。评委应具有相应资格,外聘评委不低于三分之二;
2、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五、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面试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面试人员必须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2、面试人员进入待试场所后,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从候分场所领取。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邢文彬联系电话:8322321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5日
附件2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方式
1、设计学、体育专业面试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2、讲课内容自定,但必须是应聘专业相关课程,要求讲述内容相对完整,讲课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
3、讲课主要考察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不能使用多媒体方式教学。
4、讲课采取统一的评价标准,评分标准附后。
5、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自我展示应聘专业的技能,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二、面试程序
(一)考生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通知书。
(二)抽签排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进入封闭管理。
(三)考生讲课。考生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带入考场,讲课前须向评委提交教案(电脑打印,共9份),教案上不得透漏任何个人信息,讲课完毕即离开考场到指定地点等候成绩。
(四)面试组织
1、面试评委共9人组成,其中外聘评委不少于6人。
2、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3、计分方法:将9位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计分核定。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当场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评委审核签字,然后由工作人员传递给考生,考生知道成绩后可离开考场、考点。
(六)技能测试。设计学、体育专业讲课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所需电脑、软件、服装、化妆品等由考生自备。
三、面试成绩的计算
(一)设计学、体育专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讲课成绩(满分100分)×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40%
(二)其他专业面试成绩为讲课成绩(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面试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面试人员必须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2、面试人员进入待试场所后,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从候分场所领取。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474-4875817(办)
夏老师0474-4875693(办)
刘老师0474-4875692(办)
集宁师范学院
2015年8月25日
附件3
乌兰察布市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20分钟,备课所需材料由面试考务办公室提供。
2、面试时间:试讲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程序
(一)考生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面试通知单。
(二)抽签排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进入封闭管理。
(三)考生讲课。
(四)面试组织。
1、面试评委共9人组成,其中外聘评委不少于6人。
2、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3、计分方法:将9位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计分核定。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当场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评委审核签字,然后由工作人员传递给考生,考生知道成绩后可离开考场、考点。
三、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面试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面试人员必须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2、面试人员进入待试场所后,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从候分场所领取。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俊卿
联系电话:4803782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