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招聘考试郧西考点拟聘人员选岗公告(七)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郧西考点选岗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岗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四公开”原则,即拟聘岗位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岗过程公开、选岗结果公开。
(二)坚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选岗工作领导小组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选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人社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选岗工作领导小组。整个选岗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三、选岗对象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选岗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
四、选岗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
2、地点: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选岗办法
县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按照“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选岗。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顺序为初中组——小学组——教学点组。初中组选岗时,学科顺序分别为: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政治——美术;小学组选岗时,学科顺序分别为:语文——数学——体育;教学点组选岗时,学科顺序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美术。
六、选岗程序
1、公布选岗方案。
2、公布设岗情况(见附件)。
3、公布选岗顺序。
4、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组织拟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作为本人的意向聘用岗位。
5、每位拟聘人员选岗后,由本人签名确认,一旦签名不得更改。
6、将拟聘人员选岗结果进行汇总,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七、工作要求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选岗工作,要严格按照鄂教人〔2015〕5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岗过程全程录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若选岗者中途到场,放至最后选岗;选岗者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3、如选岗者现场放弃选择岗位,必须在确认单签上“自动放弃”字样,并签名捺印备案,然后由下一名选岗者依次选岗。
4、选岗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选岗者亲友不得进入选岗现场。
5、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选岗位。若考生选岗时处于孕(产)期或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前向选岗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意,并书面委托一人代选,代选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选岗。
6、选岗者选岗前应考虑充分,可使用手机与亲友联系,但不能离开选岗现场;正式开始选岗时,不得使用通讯工具;选岗时,每位选岗者选岗时间为1分钟,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7、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程序和公开招聘纪律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选岗工作中弄虚作假、干扰选岗工作的考生,一律取消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
选岗工作未尽事宜由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郧西考点选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
1、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招聘考试郧西考点设岗情况一览表
2、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招聘考试郧西考点选岗人员名单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