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点招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构建一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整体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十堰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国二本以上师范院校及其等同院校设置的师范专业,公开点招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开通教师招聘绿色通道,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学历为全日制(不含专升本)二本以上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名额:
1、公开点招10名紧缺专业学科教师。
2、点招学科:语文2人、数学3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2人、生物1人。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具备招聘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
4、身体、心理健康。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讲课及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1、报名:应聘者持相关资历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后行100米)登记报名,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100元。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3、考试: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分面试和讲课两部分,总分100分,面试和讲课分别占50%。
(1)、面试:面试内容由面试考官及评委依据专业和职业所需素质要求,进行现场命题、现场提问考核、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2)、讲课:讲课内容由面试考官及评委依据报考学科专业要求,进行现场命题、现场讲课、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4、考核体检:按照点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开发区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以及有退出招录的人选而出现缺额时,从点招学科综合成绩中依次递补。
5、招录:根据面试、讲课、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开发区监察局、开发区文教卫局确定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报开发区党委研究同意后正式录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六、时间安排
1、2015年7月11日到7月13日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2015年7月14日资格审查,在网上公示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2015年7月16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及各种证件原件,地点设在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局7001办公室。
4、2015年7月19日组织面试,面试及讲课时间15分钟(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区实验小学。
面试安排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咨询电话:8319892、13636163049、1397246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