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郧西考点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郧西考点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及面试通知书领取:
面试对象:报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后经过面试资格初审合格并取得《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于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凭本人身份证(非考生本人领取的,须考生亲笔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件)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
2、地点: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东校区)。
三、面试内容和方式
1、命题范围。面试内容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行相应教材中的一个教学课时,其中小学学段为四年级下册相应学科教材,初中为八年级下册相应学科教材。
2、确定办法。每个招聘学科拟定若干个面试考题,面试前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各学段学科1号考生抽签确定一个考题作为该学段学科面试试题,报考该学段学科的所有考生均面试该考题。
3、面试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初中美术、教学点美术、小学体育学科另加技能测试(其中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时长为10分钟,技能操作类面试时长由评委在操作前设定。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工作要求
1、面试时考生只能向评委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其他情况,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饰。不互动,不回答问题,考生自问自答。讲课不使用电教设备,不做演示实验,可以使用粉笔、黑板等。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期间考生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4、考生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面试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0分。
5、所有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面试资料进入考点,小件物品一律交考点寄存,违者取消资格。进场前自觉接受安检。
6、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规定参加面试,不得提出违背面试方案的任何要求。
7、考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接受纪委监督员的全程监督。
8、入围面试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6月27日在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东校区)报到并接受安检,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教学点语文、教学点数学学科的考生于上午6:20—6:50进场,上午8:00准时参加面试;其余学段学科的考生于上午7:30—8:00进场,9:10准时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前,再次接受安检并由工作人员一一审查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的,禁止参加面试,并报考点办公室处理。
9、参加初中美术、教学点美术的考生自备画笔,参加小学体育学科面试的考生自备运动装、运动鞋。
五、结果公示
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全省岗位招聘的统一政策,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西教育信息网》、《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1、入围面试的考生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监察部门将对面试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附: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郧西考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郧西县教育局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郧西考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