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农村学校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愿意在农村学校长期工作的;
3、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2、2013、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7、咸安区2004年聘用且一直在岗教师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8、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及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2014年咸安区已招聘的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及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20个)
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4人,音乐1人,美术2人,体育2人。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安区公务员局(www.xagwyj.gov.cn/)网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区公务员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公务员局核发,在区教育局领取。
六、笔试和技能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法,满分100分,技能测试占50%,说课占50%。
硕士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得低于2:1的,否则减少招聘岗位数。
笔试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统一为所报考科目相关的专业知识(60%)、教材知识(20%)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20%)。
笔试和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9月5日在区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方案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商定,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课题临时抽签,备课40分钟,说课8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不足的可按2: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2014年9月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各学科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为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区从教,被录用的硕士生在全区学校中统筹安排;专科学历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初小和教学点工作。
十一、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督。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总成绩,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和咸安区公务员局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8322025
区教育局:0715-8327393,8326688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局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