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农村小学、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宁市咸安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农村小学教师、20名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2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公务员局一楼考试中心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或家属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
(二)网络报名
外地应聘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于8月31日至9月2日期间将个人《应聘人员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以电子件形式发至邮箱826944133@qq.com,逾期不予受理。待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将原件带来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
咨询电话:0715-8322025、0715-8328247、0715-8327393
点击下载文件: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方案3
点击下载文件: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方案3
2015年8月20日
2015年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招聘公告(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