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江县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精神,根据德江县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及“新两基”工作要求,为加快德江县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稳定师资队伍,经德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引进)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名。为确保本次人才招聘(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本次专项招聘(引进)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招聘(引进)办公室在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专项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计划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引进)教师20名。具体招聘(引进)的职位情况详见《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社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国民教育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报考“职位一览表”所需专业条件;
(六)身体健康,并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8月18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各级招聘(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引进)公告和相关信息均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德江县教育局网公告栏发布。
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址:www.dejiang.gov.cn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djxrsj.cn
德江县教育局网址:www.djjy.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内,携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
2.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自行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5.符合招聘(引进)“职位一览表”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6.外县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报名要求
1.考生要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并校对,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校对失误造成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填写并核对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引进)范围、对象、条件和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引进)整个过程,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不管任何环节(含聘用后)均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3.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自己要随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招聘(引进)信息。
4.招聘(引进)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研究生报名开考人数不受1:3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是否调减(取消)招聘计划或开考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将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公布;调减或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七、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须到缴费处现场交费。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
八、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专项招聘(引进)考试工作由县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进行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实行100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数。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九、体检
体检由本次专项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引进)职位计划数从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结果为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本次专项招聘(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本次专项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学籍资料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隐瞒事实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不符合招聘(引进)范围、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对存在其他问题考生,经本次专项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一、聘用审批与管理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次专项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江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和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对符合本次专项招聘(引进)条件的考生,若报考职位有要求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资格证的,若在规定时间未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证,视为考察(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本次专项招聘(引进)的教师,纳入德江县教育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其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个人档案、职称、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等事宜,根据工作安排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并进行管理。
(五)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二、工作纪律
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引进)考试、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3073(德江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6—8532126(德江县监察局)
0856—8523007(德江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rar
2.《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
专项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7日
关于《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招聘
(引进)教师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
一、本次专项招聘(引进)的教师,是以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为载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招聘的教师须在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工作地点)任教满最低服务年限;
二、本次专项招聘(引进)的教师,须先在贵州工程职业学院任教满5年及以上(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纳入德江县教育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其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由贵州工程职业学院自行解决,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愿意留任的,签订续聘合同,不愿留任的,回原单位或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其他缺编的教育事业单位工作。
三、本次专项招聘(引进)的教师,档案、职称、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等事宜,根据工作安排由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在贵州工程职业学院考核鉴定的基础上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并进行管理。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一本学历(专业)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且能胜任大学教学岗位。
2015年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专项
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