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城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缓解驻城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调部分教师。
一、选调单位、学科、岗位及人数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学科岗位 | ||||||
选调单位 |
实小集团 |
附小集团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人数 |
2 |
2 |
2 |
1 |
1 |
2 |
岗位 |
教师岗位 |
教师岗位 | ||||
面向农村中学选调学科岗位 | ||||||
选调单位 |
实小集团 |
附小集团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人数 |
18 |
17 |
17 |
6 |
6 |
6 |
岗位 |
教师岗位 |
教师岗位 |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农村在编在岗小学、初中教师(含实验学校初中部、陈集中学初中部教师);编制在高中但上学年度在农村初中、农村小学任教的教师;上学年度在益林中学任教的教师(含顶岗、衔接教育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近5年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有偿家教行为。
2.身体健康,教龄5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8月31日至2015年7月10日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选调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各学科选调人数,采用笔试形式,择优选调。
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农村小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小学的选调学科岗位;农村初中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初中的选调学科岗位;编制在高中但上学年度在农村初中任教的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初中选调的学科岗位;编制在高中但上学年度在农村小学任教的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小学选调的学科岗位;借用人员在编制所在学校报考相应的选调学科岗位。
②报考者可根据自身实际在选调的学科中任意选报一个学科,但各学校必须依据本校专任教师的余缺情况进行推荐,学校同意报考的须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③报名者于2015年8月11日——8月13日18时前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校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前及报名过程中接受报名政策咨询(周末正常上班),咨询电话:89716205。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4时——18时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3.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卷面分数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知识》20%和《专业知识》80%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确定选调对象
①根据选调计划分学科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录用人员,小学各学校每学科选调不超过一人,中学选调人数不超过《2015年县城小学公开选调教师中学限调人数表》中规定的学校、学科计划数。凡所在学校只有一名专职任课教师的学科不予选调。
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专业知识》部分得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第一学历、职称、普通话等级(同等级分数高的优先)的顺序,高的优先选调。如以上条件不能确定,则按教龄长的优先、年龄长的优先的顺序确定(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精确到月、日)。
③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出现的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产生的选调岗位空缺按确定选调对象第②条规定进行替补。
④录用顺序。各学科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按中、小学报考人员的考试总分排序,各学科第1、3、5、7……名入选实小集团,第2、4、6、8……名入选附小集团,依次类推。
5.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6.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386305(县人社局监察室)、89716917(县教育局监察室),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县城小学公开选调教师中学限调人数表
附件2:2015年县城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3: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样式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