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幼儿园人事代理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系统幼儿师资队伍,提高保教质量,区教育局拟招录一定数量的幼儿园人事代理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条件: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和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参加我区2015年幼儿园教师进编考试入围面试人员优先安排。
二、相关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的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月净收入高于镇江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可根据本人具体情况与招录单位面议。到2018年实施人事代理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不低于在编在职教师平均工资的60%。
三、招录单位、人数:
序号 |
招录单位 |
招录人数 |
备注 |
1 |
上会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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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辛丰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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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山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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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资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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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墟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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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世业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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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桥中心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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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乖乖幼儿园 |
2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参加我区2015年幼儿园教师进编考试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成绩单直接到区教育局报名;其他人员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报名。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