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是长沙县人民政府引进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以原鹏基小学为基础,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以长沙县籍清末著名教育家、近代大学教育奠基人、北京师范大学创始人张百熙先生的名字命名。
学校始建于2014年8月,位于星沙街道凉塘路与东六线交汇处,交通便捷(地铁开通在即),占地面积36亩,总建筑面积15223平方米,拥有教学楼、综合楼、多功能餐厅、室内篮球馆、250米塑胶操场,配置了现代化的班班通设备、标准化实验室、图书馆,规划设置36个教学班,按标准可容纳1680名学生就读。学校现有教师28名,在校学生452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我校2015—2016学年度教师需求数量,经长沙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试教、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招聘科目及职数
科目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小学语文 |
合计 |
职数 |
1 |
1 |
1 |
3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历及资质
(1)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须二甲以上),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3、年龄
一般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①县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③近五年内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⑤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①市(州)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③近五年内经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内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①省(自治区)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②近五年内被评为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③近五年内省(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内省(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⑤特级教师。
以上涉及奖励或荣誉仅限初中或小学对应阶段获得。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试教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要求
1、电子报名。应聘者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便统计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完成报名,邮箱地址bxsyxx2014@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日为8月13日。(注意:请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以“学段-学科-姓名”形式命名,例如初中-语文-张三)。
2、现场确认。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8月14日。确认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1、报名表。考生从网站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填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及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资历业绩(荣誉)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批文)和业绩材料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三) 笔试及试教
1、笔试人员的确定。开考比例不低于3:1。各职位计划数在报名人数不足的前提下,可以相互调剂,职位总计划数不变。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监督下,由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平台组织笔试。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3、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科目总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笔试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如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将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进行合议,确定该岗位试教入围人员名单。
4、试教时限及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试教时量15分钟,试教内容为长沙县现行各学段教材。
5、试教时间:2015年8月15日14:00;试教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按综合成绩高低1:1等额确定(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根据学校需要进行科目之间调剂。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全部程序完成后,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招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拟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有中学专技职称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录用后只能受聘到相应小学教师岗位,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执行。
2、拟招聘人员暂列入编制备案管理,待全县教师编制出现空缺,经考核合格后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
六、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15973161448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监督电话:0731-84011865 (县教育局执法监督科)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