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连山区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连山区各学校师资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学科教师60名。其中:农村中学9名、农村小学(含农村中心园)51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农村小学(含农村中心园):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农村初中: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见附表。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报名者必须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不明确的,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学科为准)。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需具备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范围
(一)户籍要求
连山区户籍(已经划拨到南票的六个乡镇人员户籍不属于连山区户籍)。
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起(2015年8月6日零时)。
(二)毕业时间要求:2010年—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教师的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取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自愿报名,必须本人亲自报名。
同一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学科招聘岗位。有变化的学科岗位在连山区教育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8月15日、8月16日受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名,8月17日受理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山区教育局(地址:东城区政府后身金璟家园对过)
3、携带材料:(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2)未就业承诺书(本人承诺、本人书写、本人签名)。(3)《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4)近期1寸免冠相同版照片3张。(5)报名费100元。
按各类学校学科报名(如:初中英语小学英语……),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联系电话:0429-3329015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连山区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初审合格者报交材料及《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