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公告
《2015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5年7月21日发布)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2012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1日)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10分”。现将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8月9日半天时间,上午08:30—12:00时。
二、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惠阳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3号),咨询电话:0752-3768311。
三、携带材料
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本人到场审核的: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由他人代为到场审核的:必须携带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还必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代为办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或委托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