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惠阳区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因我区今年高中教师招聘有部分职位空缺,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推进教育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紧缺学科高中教师进行补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普通高中学科教师4名(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2013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惠阳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2-3826566、0752-3826339。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表格可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iyang.gov.cn/)下载。
2、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暂缓就业相关证明(暂缓就业人员)、获奖证书、计生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向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面试、说课两个部分组成。面试、说课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参加说课;说课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面试占40%,说课占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面试。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说课。说课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进入说课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说课对象。
面试、说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试、说课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试室参与抽签者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说课成绩按规定在区教育局和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正式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考生被录用人员须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并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826566。
惠阳区教育局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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