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经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36名,小学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共计60名。具体招聘学校及职位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中师、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5、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8月13日服务未满一届(三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3、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的。
8、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新蒲新区网,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16日上午9:0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新蒲小学老校区一楼教师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表》,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学校职位,只按相应专业、学历填报中小学学科、幼儿教师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5)各学科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对招考岗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考岗位计划调整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考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上进行公示。
(6)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
(7)报名费标准:100元/人。
(8)领取准考证:2015年8月20日-21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在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