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及高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施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编制属性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5名、高中教师90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和《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 幼儿教师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
(二)高中教师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含截止5月19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五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请按报名表填表说明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相片1寸3张
3、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要求
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考生报名后应随时关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习水教育科技局网站相关通知,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教师除职位代码为02、03、04的三个职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余职位和高中教师职位均需达到3:1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设置开考比例的职位如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习水教育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