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在岗的具有台前县户口或在台前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具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务必于2015年8月12日08:30至8月14日18:30期间将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交至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方案及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人社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台前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台前县一高办公楼张贴,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和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实守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台前县举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联系人:县人社局 电话:0393-8631128
县教育局 电话:13939310136
县一高 电话:13839301189
附件:
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