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本县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茌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茌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5年4月27日12:00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采用全省统一命题。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在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1、综合类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单位工作必须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2、卫生类面试主要测评医学技能及专业知识。
3、教育类面试主要测评教学技能及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4276320
监督电话:0635—4276980
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6日
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2:2015年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