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潜江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师13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开考比例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岗位计划数见《2015年度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和《2015年度潜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1、2)。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开考比例为1: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五)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即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潜江市机关幼儿园岗位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均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和潜江市特校岗位的,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和竹根滩高中岗位的,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园林城区高中(文昌高中、园林高中、实验高中)和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的,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七)报考潜江市机关幼儿园岗位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一般应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当在聘后的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八)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各岗位报名所需专业详见《2015年度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2014年5月1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而设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五)潜江市教育系统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农村新机制教师);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岗位的考生,报名到学段学科,不需报名到校;报考非义务教育阶段岗位的考生,直接报名到岗位。
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面试)准考证均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om进行。报名期间,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将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每天下午5:00公布各学段各学科各岗位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6:00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缴费后,视为签订了《2015年度潜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四)查询报考初审结果与缴费
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初审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于2015年8月3日10:00至8月9日16:00期间在该网站上缴纳50元报名考试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现场申请加分
1、本次招聘继续执行《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2010〕36号),截止2015年7月31日,属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但已成为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次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2、属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初审后,需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8月3日—8月6日到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申请笔试加分。加分人员在潜江教育信息网www.qjjy.org进行公示。
申请加分联系方式:0728-6230465。
(六)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确认者于2015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请考生妥善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728-6235833)联系解决。
(七)达不到开考比例情况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岗位计划的意见,报经潜江市人社局批准。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