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曹县招聘卫生、教育类事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教育类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曹县招聘卫生、教育类事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审查地点:
教育类:曹县人社局院内东一楼服务大厅
卫生类:曹县人社局院内西一楼服务大厅
三、资格审查方法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除提交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外,还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医学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6月16日前取得)、资格证书,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还要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还要提交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5、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4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6月1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给予其5年内不准报考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