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的需要,经教育体育局研究,并请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拟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科任教师和教辅后勤人员,解决县城学校教职工紧缺状况。为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教师,参照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对象
全县乡镇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职工、优秀特岗教师。
二、聘用岗位及职数
依照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教师缺额126人,其中科任教师102人,教辅后勤岗位24人。具体岗位如下:
隆德县中学:共10人,其中,教学人员8人,分别为高中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体育2人;教辅后勤人员(男宿管)2人。
职业中学:共16人,其中,高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德育、职业健康教育教师)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后勤教辅人员6人,分别为后勤工作人员1人(负责学校用电等方面的维修),男宿管2人,女宿管3人。
隆德二中:共7人,其中,教学人员5人,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教辅后勤人员(女宿管) 2人,。
隆德四中:共9人,其中,教学人员2人,分别为生物1人,体育1人;教辅后勤(女宿管)7人。
隆德一小:共14人,均为教学人员,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教育1人。
隆德二小:共9人,均为教学人员,分别为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
隆德三小:共18人,其中,教学人员14人,分别为语文4人,数学4人,音乐2人,美术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教辅后勤4人,分别为男宿管2人,女宿管2人。
隆德一幼:共8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二幼:共15人,均为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
隆德三幼:共8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7人(音乐教师1人);后勤人员(门卫) 1人。
隆德四幼:共12人,其中专任教师及保育人员10人,后勤人员2人。
特别说明:隆德三小、隆德四幼招聘教职工人数,根据开学实际招生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适当调整人数增减。
三、聘用条件
(一)科任教师岗位
1、应聘高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主要为各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进入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时成绩特别优秀,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一次性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高中教师应聘;
2、应聘初中学段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幼儿园科任教师岗位的,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应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男48周岁以上(1967年8月31日前出生),女45周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力。被聘到后勤岗位的工作人员,需和聘任学校签订协议,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四、相关聘用要求
(一)应聘科任教师,需查阅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教育教学成绩。凡教学成绩处于全县末位(中学)或处于各乡镇末位(小学)的科任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教研室负责核实)、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考试和质量检测中,成绩处于末位的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不得参加应聘。
(三)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担任学校教辅和后勤工作期间,发生较大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被教育体育局、学校(学区)或其他单位通报批评的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四)当前正在负责本校(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档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和业绩考核
1、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30日8:30—12:00; 14:30—18:3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申请(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学校介绍信(包括思想表现、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的工作业绩,校长加注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3)填写《隆德县城区学校应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教辅后勤岗位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个人申请和单位介绍信中无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的不予报名。
2、资格、业绩审核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聘的各种有效证件及获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8:30,办公室负责当场审核、确认应聘人员的资格,对相关证件当面审核并予以登记。
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组织笔试,成绩公示后,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聘用岗位职数的1:3人数,由聘用学校组织面试。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人数的,由学校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学校决定不予面试的,该岗位不再补充人员。
应聘县城教辅和后勤服务岗位的教职工,不进行笔试和业绩考核,只进行面试和学校考核两项。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