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省内外招聘绍兴县中心幼儿园
园长、优秀教师公告
2012学年,投资3500万元、规模24班的绍兴县中心幼儿园即将招生开园。为深入贯彻实施《绍兴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全国学前教育示范县,将绍兴县中心幼儿园建设成全县示范窗口园,打造柯桥城区学前教育品牌,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绍兴县中心幼儿园园长和优秀教师,现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绍兴县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要求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学高级(幼教中高)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省一级(省示范)幼儿园担任园长职务5年及以上,担任园长期间所在幼儿园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荣誉或个人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荣誉。
2、绍兴县中心幼儿园优秀教师若干名。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市级及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中学高级(幼教中高)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两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11”高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应届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具有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在本科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
二、有关待遇:
应聘录用教师可按照《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育并用好优秀创业创新人才的若干意见》等人才引进政策享受人才住房优惠、科研生活经费补助等政策。
应聘录用至园长岗位的,年薪不低于15万元,也可以面谈。
三、报名办法
有意向的应聘者可直接与绍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可用电子邮件或书面投递个人简历的办法报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个人获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发Email至rsk85686956@126.com。
具体咨询联系人:周老师、王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57584131531、057584126623、057584789008。
四、录用方法
报名人员凡符合上述的招聘要求的,经考察、面试、体检后直接签约办理调动、录用手续。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