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2日至1994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2日至1994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7.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3月12日8:00至3月18日16:00。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2年3月20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3月21日8:00至3月23日16:00。
笔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
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
14:00~16:30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2年4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分为说课与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5月7日8:00至5月11日16:00。
面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392297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