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片教育辅导中心:
为保证相关学校的教师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温溪一中等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学校分布
学段 |
学校 职数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 技术 |
体育 |
幼儿园 |
小计 |
初 中 |
温溪一中 |
1 |
1 | |||||
铁资中学(初中部) |
1 |
1 | ||||||
小 计 |
|
|
|
2 |
|
|
2 | |
小 学 |
实验小学东山分校 |
2 |
2 | |||||
城西小学 |
1 |
1 |
2 | |||||
塔山小学 |
1 |
1 |
1 |
1 |
4 | |||
水南小学(江南学校) |
8 |
3 |
1 |
2 |
14 | |||
平演学校 |
1 |
1 |
1 |
1 |
4 | |||
油竹小学 |
2 |
1 |
1 |
1 |
5 | |||
温溪一小 |
1 |
1 |
2 | |||||
铁资中学(小学部) |
2 |
1 |
3 | |||||
小 计 |
18 |
8 |
3 |
2 |
5 |
|
36 | |
幼 儿 园 |
平演学校附属幼儿园 |
2 |
2 | |||||
腊口镇中心幼儿园(石帆) |
1 |
1 | ||||||
腊口镇中心幼儿园分园(腊口) |
1 |
1 | ||||||
油竹幼儿园 |
5 |
5 | ||||||
华侨幼儿园 |
3 |
3 | ||||||
小 计 |
12 |
12 | ||||||
合计 |
|
50 |
二、报名条件
(一)教师要求进温溪一中等学校任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原学校工作满三年(不含试用期,万阜乡校可放宽到满两年)。
2、具有调入学校所需的相应合格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
3、年度考核在本校教师中名列前40%(信息技术、体育学科放宽到60%)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内获县级综合先进;近四年内获市级综合先进;近五年内获省级综合先进。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达到称职以上。
4、担任质量监控学科教学的教师,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科成绩在全县同类学校相同年级相同学科教师中排名居前50%,(以教研室证明为准);担任非质量监控学科教学的,平时教学效果在同类学校相同学科教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考虑师资短缺,幼儿园教师工作年限不受限制,教育局统一招录的幼儿教师其教师资格不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3年内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本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4、3年内在教师进城竞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搞有偿家教的;
6、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7、请客送礼,行不正之风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教师要求进温溪一中等学校任教必须填写《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具备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当学科选调职数为1,而报名人数少于3时,取消本学科选调; 当学科选调职数分别为2、3,而报名人数分别少于5、7时,相应减少本学科选调职数直至取消本学科选调;当学科选调职数为4或4以上时,而报名人数少于其2倍时,相应减少本学科选调职数直至取消本学科选调。
2、笔试与面试:凡具备报名条件的教师一律参加笔试。参加面试人数为选调职数的2倍,面试形式为说课。
3、公示与录用:按笔试成绩占55%和面试成绩占45%的比例计算总分,然后以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的实际职数确定入选者名单予以公示,最后确定进温溪一中等学校任教者名单。
四、时间地点
1、报名:报名时间为
报名时请注意:本次选调教师到温溪一中等学校任教将采用“统一考试、分别录用”的办法,报名时除填写清楚所报学段与学科外,务请填清报考学校,且不得兼报。
2、笔试:笔试时间为
3、面试:
五、其他事项
1、2008年8月起(及以前)至今一直担任乡镇级以上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的人员,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其笔试成绩加报考学校本学科成绩平均分的10%、7%、5%、3%。
2、被撤并学校需要分流的教职工当年参加选调考试的,除应具备选调学校所需的相应合格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外,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其笔试成绩加同类学科成绩平均分的10%。压编学校待分流教师当年参加相应学科选调考试的,除应具备调入学校所需的相应合格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外,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3、经教育局同意的在城学校借用人员,其本校或其他学校有相应选调学科的,可不受条件限制参加本学科考试,笔试成绩达到选调学校同学科最低面试分数线的可以参加面试,总分达到选调学校同学科最低录用分数线的,调入本岗位工作。
4、2010年被撤并学校待分流的教师应参加本次选调考试,除应具备选调学校所需的相应合格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外,可不受专业等其他条件限制。若本次选调未被录用,将重新分配。
5、选调录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视选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6、本通知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将在青田教育网公告。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1、青田县教师综合先进级次确认暂行规定;
2、2011年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温溪一中等学校任教报名表;
3、教学成绩证明。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