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师资需求情况,莲都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2年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1.中小学教师76名(其中15名到民办学校任教);
2.幼儿园教师20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勤奋敬业;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以及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3.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
1.参加中小学教师应聘的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2)学历要求:莲都区户籍(含莲都生源)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莲都户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若持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可以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承诺书》(附件3)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2.参加幼儿园教师应聘的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2)学历要求:丽水市户籍(含丽水市生源)的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非丽水市户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
①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承诺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前(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②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若持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承诺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还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③未取得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非师范类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持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承诺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者请先在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下载并填写《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3)。
第二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以及(附件1)和(附件3)。于2012年8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报名(地点:大众路197号,联系电话:0578-2131763)。
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所在学院出具学历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及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等相关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步: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
第四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缴纳的考试考务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5:00—:17:00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特别说明:
1.招聘计划数 6人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招聘计划数 6人以下的,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学科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参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学科招聘计划数在6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6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幼儿)教育等学科的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素质测试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它学科采用模拟上课加问答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参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前(幼儿)教育等学科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素质测试×30%+模拟上课成绩×30%)、其它专业教师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入围体检对象通过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莲都区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rsj.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幼儿教师部分体检指标以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体检有不合格的,在该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考察有不合格的或考察后有放弃的,将不再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rsj.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岗位聘用将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分配到峰源、泄川、巨溪、西溪、严鸟任教服务年限为3周年)。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4.若拟聘用对象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1)在办理聘用手续之时农业户口人员尚未办理农转非手续的;
(2)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逾期(十五日)内未报到的,且无正当理由又不说明情况的。
本公告由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2656211
监督电话:区纪检委(监察局)0578-2271516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