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1、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
(2)教育法规
(3)职业能力测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8月7日在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
2、2015年8月18日下午16:3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8:00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学前教育、音乐和美术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面试按招聘学科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抽号方法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面试地点审验证件和抽签。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表从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学科空缺,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对被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学科空缺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鼓楼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给予加分。该加分体现在笔试成绩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加5分;获省辖市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得市、省、国家级骨干教师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1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
2、本次聘用人员不作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正式在编同等人员标准执行,时间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鼓楼区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gulou.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
招聘咨询电话:0371—23237660
监督举报电话:0371—25995256、0371--2599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