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区关于在97、98、99级定向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农村教师的实施方案
依据开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7号和(2013)1号文件的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符合条件的97、98、99级定向师范毕业生中择优招聘教师,充实到东郊乡和土柏岗乡边远学校。对于不具备、不适合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开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7号和(2013)1号文件要求,并属本区户籍范围的97、98、99级定向师范类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开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7号和(2013)1号文件要求,属本区户籍范围的97、98、99级师范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
(二)报名地点:顺河回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应聘人员按本人志愿,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由本人填写《顺河回族区报考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5张2寸免冠近照。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于3月28日到区教文体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模拟课堂教学(20分钟),满分100分。
(三)总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1、所有考试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由区教文体局鉴证,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受理的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十、为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的监督。
顺河回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