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根据《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通告》精神,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请递补考生携带以上材料,于7月13日到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1号办公室502室)进行资格复审。
(一)身份证、户口簿(非福建户籍往届生请提供居住证);
(二)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
(三)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
(五)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将3张近期免冠彩照张贴在A4纸上,并签上本人姓名)。
在职公办教师报考入围者,需提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同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附件: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