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通告》精神,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5年5 月23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石狮市石光中学(石狮市东港路东段)
三、学科与分组
面试共分7个学科,具体如下:
(一)高中语文 (二)高中数学 (三)高中英语
(四)高中政治 (五)高中地理 (六)高中物理
(七)高中生物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片断教学”与“答辩”方式,现场抽取题目,准备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片断教学”12分钟,“答辩”3分钟。
评分采用百分制形式,“片断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面试教材:
采用高中教材,教材版本不限,以现场抽取的“片断”为准。
六、其余注意事项
(一)资格确认
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及《通告》要求,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确定面试验证人选(名单见附件1)。
请面试初步人选于2015年5月19—2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其中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的原件及使用A4纸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到石狮市教育局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查具体地点: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502室),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二)录用说明
1.根据招聘岗位及面试成绩的排列,经考核及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选,并在石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未按要求期限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录用在我市学校任教的教师需工作五年后方可申办调动。
2.拟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对应《2015年石狮市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及所报考的学科岗位,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每位拟录用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附件:
1.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面试验证名单
2.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面试须知
石狮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