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
笔试申请加分对象基本情况的公示
经考生申报和初审,以下2名对象符合《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通告》中有关政策规定的加分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 名 |
报考岗位 |
符合加分条件 |
拟加分分值 |
文件依据 |
1 |
蔡耀明 |
中学体育 |
福建省“三支一扶 |
5 |
闽人发〔2009〕221号 |
2 |
张洁 |
幼儿教育 |
退役士兵 |
7 |
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 |
公示期间,对拟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进行反映。经举报并核实,以及资格复审中发现加分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及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笔试成绩中予以相应的加分。
公示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10日
公示联系单位:石狮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 0595—88716657(石狮市纪委监察室)、 0595—83069675(石狮市教育局监察室) 、0595—88767782 (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
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