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5年度惠安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55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22名,中学教师10名,职业学校教师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的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聘职业学校教师的,没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应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允许本县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顶编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幼儿园岗位允许泉州市区域相关职业中专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
其中:本县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顶编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招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未违反计生、综治规定,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即197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泉州地区职业中专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参加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的,必须取得相应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上述两类人员的大专学历类别可不局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类别。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可直接参加专项公开招聘,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予以考核聘用:(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如属非师范类的,必须是相关专业毕业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2)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院校学历”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 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5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 201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
三、报名
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只能填报本专业1个具体岗位。
(一)笔试人员报名办法
教师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5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即直接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聘考试”图标,进入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职校教师(属于委托考试)的应聘者应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所有步骤流程与新任中小学教师招考模块相同,但只能报考委托类招考计划。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免笔试人员专项招聘报名方法
免笔试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3月23日~3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为惠安县教育局304室。报名时应携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不用提供)及其他相关证件。免笔试人员拟于3月30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优先聘用人员一旦确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招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补充公告。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逾期未参加现场报名的,应与其他应聘人员参与网上报名和全省统一笔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95-87387040、87394096。
2.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4月8日~4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向惠安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惠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huianedu.cn/)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惠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不组织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并加分后,下同)即为考试总成绩。幼儿园、小学、中学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015年4月26日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通知。其中,职校教师的笔试委托全省“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试卷进行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的网络报名和考试,并将该成绩作为唯一的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