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公告(2014年11月28日发布)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刘燕在体检时部分项目按规定延后待检,目前已体检合格,经政审和用人单位研究,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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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主管部门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 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