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80名。
二、招聘范围
指标用于2013年至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幼儿学科要求2013年至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减少招聘指标。原则上男女生分别录取,男女录取比例为1:1(幼儿学科除外)。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考要求具有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学科要求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物理(科学)、思品、体育(专修足球)、计算机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应聘,须持有现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秦皇岛市所属范围内公办教师不得报考),需办理调动手续的秦皇岛市所辖四县应聘人员须符合政策性调入条件;
(四)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对口或相近专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秦皇岛日报、晚报、秦皇岛电视台、海港区政府网、港城教育网、秦皇岛人才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及烈士配偶、子女凭证明材料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报名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5日 (8:30-17:00)
联系电话:0335—3554803;3551306。
2、摄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及收费证明(免费证明)到摄像室摄像。
3、领取准考证。2015年7月16日15:00—17:00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所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阅卷完毕,笔试成绩及试讲答辩名单于2015年7月18日10:00在海港区第八中学及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按2: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答辩。中小学语文、物理(科学)按照报考岗位分别排名、录取,统一进行考试及试讲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