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顺县县城初中、小学选调教师的通告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关于县城部分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5﹞150号)精神,经县教育局同意,实验中学、罗阳二中、实验二小、实验中学(小学部)、罗阳镇小、罗阳二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初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正式教师。
3.学历:
(1)参加小学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学年度在学校(小学)须任教上述相应的学科。
(2)参加初中教师职位选调的,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专业不对口最近三个学年连续任教同一学科的,可参加该学科选调)。
4.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两年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1.实验中学(5名):语文、数学、历史与社会各1名、科学2名。
2.罗阳二中(1名):信息技术1名。
3.实验二小(1名):科学1名。
4.实验中学(小学部,7名):语文4名、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1名。
5.罗阳镇小(2名):数学1名、体育1名。
6.罗阳二小(1名):科学1名。
如出现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不选调(县城学校不同学段的教师不参加选调,同学段学校教师被调走,按选调成绩下一名调入该校)。
三、选调方法
1.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由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2.选调总成绩包括学校选调成绩和选调加分两个部分,学校选调成绩占80%、选调加分占20%。
3.选调采取先笔试后业务测试的办法进行。学校选调成绩=笔试成绩(占30%)+业务测试成绩(占70%)。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业务测试、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调。
(一)报名、审核。携带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教师资格证,于2015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报名。7月13日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二)笔试。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科教师,统一参加由泰顺实验中学组织的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00在泰顺实验中学举行(参加选调笔试的老师于7月14日上午8:30—11:00到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2.公布笔试成绩:7月16日(要求查分的教师于7月16日17:00前到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登记)。
3.确定业务测试入围对象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学科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业务测试对象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业务测试)。7月17日公布业务测试入围名单。同时,入围对象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7月18日上午公示选调加分成绩。
(三)业务测试。业务测试的形式为试讲(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业务测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7月20日公布选调总成绩。
(四)公示。根据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若有分数并列的,按业务测试成绩高者录取),并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五)选岗。小学数学、科学、体育选调入围对象按选调总成绩高低顺序选岗。
(六)上报发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发文。
五、其它事项
1.入围业务测试的选调对象须在7月17日下午16时前将选调加分相关证件(证明)送交泰顺县实验中学教务处,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加分权利。
2.班主任加分以原学校提供的班主任津贴发放的工资册复印件(须加盖原学校公章)为准。
咨询电话:
0577-59286863(实验中学)(方老师673518,陈老师680920);
0577-67595346 (罗二中) (雷老师615155)
0577-59280986(实验二小) (周老师622320)
0577-59286863(实验中学小学部)(章老师627321)
0577-59286982(罗阳镇小) (吴老师626075)
0577-59281187(罗阳镇二小) (陈老师612685)
附件:(附件下载)
1.2015年泰顺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加分条件
2.2015年泰顺县城部分学校教师选调教师报名表
泰顺县实验中学
泰顺县罗阳二中
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
泰顺县罗阳镇中心小学
泰顺县罗阳镇第二小学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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