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对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证明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人事(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专项招聘人员”中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钟山区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013年六盘水市选派到钟山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现仍在岗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钟山区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驻地在钟山区的随军家属须提供随军证明;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任职期满一届以上的证明及由所在村(农村社区)、乡(镇)计生部门同时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期满一届证明。
考生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提供虚假审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去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再出现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十、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十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2年7月1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的工作人员及2012年7月1日以来招聘到我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
3、截止2015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5年7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11、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所需证明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截止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427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十四、其他
考生应关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qrlj.gzzs.gov.cn/)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六盘水市钟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教育系统)》.rar
2、《六盘水市钟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乡镇)》.rar
3、《六盘水市钟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区直部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