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寻办通〔2013〕19号)、《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办通〔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计划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范围、对象
1.寻甸县教育系统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2.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且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 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
2.近两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前两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在辖区内同类学校(学科)小学在后5名及以下的,中学在后2名及以下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二)县外在职在编教师
县外教师因工作需要或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要求调入我县的须具有在职在编教师身份,参加工作时间须达到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为选调岗位相应专业,具有相应规定教师资格证。并征得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我县公开选调。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寻甸县第一中学内)。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寻甸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中心学校出示,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及在辖区内排名情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人员)、编制实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
②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及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寻甸县辖区内照顾方与本人的关系证明(由照顾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2份,《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单位的一个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初中、小学专业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二级目录审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40号(云南大学正门左侧)。
7月24日下午16:00—18:00开放考场。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面试。
面试为教学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相关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选调单位各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遇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确定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初中、小学教师按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方式确定工作岗位。
六、其它事项
1.此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调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七、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871-626622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县教育局:0871-62663135
附件:1.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考试报名审批表
3.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4.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寻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