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4〕60号),结合水城县学前教育师资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解决新建和改扩建乡镇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保证已建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94名。为顺利完成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德才兼备优秀人才。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本次共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94名,共分5个组,采取分组报名,统一笔试,分组进行综合才艺测试,分组进行选岗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共18名(陡箐乡中心幼儿园3名、果布戛乡中心幼儿园3名、木果镇中心幼儿园5名、青林乡中心幼儿园4名、纸厂乡中心幼儿园3名)。
第二组:共20名(新街乡中心幼儿园3名、猴场乡中心幼儿园3名、发耳镇中心幼园4名、玉舍镇中心幼儿园4名、花戛乡中心幼儿园3名、鸡场镇中心幼儿园3名)。
第三组:共19名(米箩乡中心幼儿园4名、盐井乡中心幼儿园4名、南开乡中心幼儿园4名、化乐镇中心幼儿园4名、金盆乡中心幼儿园3名)。
第四组:共17名(阿戛镇中心幼儿园3名、都格镇中心幼儿园4名、杨梅乡中心幼儿园3名、顺场乡中心幼儿园3名、龙场乡中心幼儿园4名)。
第五组:共20名(保华镇中心幼儿园4名、蟠龙镇中心幼儿园4名、野钟乡中心幼儿园4名、南开乡龙场(发仲)幼儿园4名、营盘乡哈青幼儿园4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教育学合格,心理学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中等专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教育学合格,心理学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能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录用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9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县外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内在职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6.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才艺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2014年9月17日至9月25日在相关网站、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才艺测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分别按100分命题。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9月25日。
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费:每生100元。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1)毕业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5)所提供的证明交原件,证件验证原件后,交复印件各1份。
(6)若每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时,则按1:3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
笔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学科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理论知识。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封闭式统一命题、制卷、评卷。考务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9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按照每组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每组招聘计划数与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未达到1:2的,按1:2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组招聘计划。
(三)面试(综合才艺测试)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1日。
面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面试方式为综合才艺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测试,每个考生测试结束当场告知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于2014年10月12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末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4年10月12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0月15日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顶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于2014年10月16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间可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2014年10月27日至2014
年10月29日,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政审范围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作为拟录用人员,也不递补。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10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和档案资料参加考察政审。
有下列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正在立案侦查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六)选岗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每个组根据总成绩排名选择岗位(高分先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以上才能申请变动工作单位。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纪律监督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若应聘人员违纪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工作人员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简章由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0858-8935678
水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858-6664746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城县教育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