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城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目前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建成18所,为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2013年度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新增幼儿教师数,尽快解决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保证已建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经中共水城县委、水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14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尔彬(水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蔡盛周(中共水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勇(中共水城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沈建黔(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索才江(水城县监察局局长)
张凌(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奇(水城县财政局局长)
车秀荣(水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刘祖均(水城县教育局局长)
高龙俊(水城县编办主任)
刘渡凯(水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厚龙(水城县保密局局长)
谭勇(水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凌、刘祖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龙翔、黄爱民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德才兼备优秀人才。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本次共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14名,共分6个组,采取分组报名、统一笔试、分组教学能力测试、分组选岗、统一聘用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共20名(南开乡中心幼儿园2名、保华镇中心幼儿园2名、青林乡中心幼儿园5名、杨梅乡中心幼儿园2名、木果镇中心幼儿园7名、发箐乡中心幼儿园2名)。
第二组:共19名(发耳镇中心幼园3名、猴场乡中心幼儿园5名、营盘乡中心幼儿园2名、米箩乡中心幼儿园2名、勺米镇中心幼儿园7名)。
第三组:共18名(都格镇中心幼儿园2名、金盆乡中心幼儿园2名、陡箐乡中心幼儿园5名、果布戛乡中心幼儿园5名、玉舍镇中心幼儿园4名)。
第四组:共18名(化乐镇中心幼儿园2名、纸厂乡中心幼儿园4名、鸡场镇中心幼儿园3名、龙场乡中心幼儿园4名、董地乡中心幼儿园5名)。
第五组:共19名(滥坝镇中心幼儿园3名、坪寨乡中心幼儿园5名、花戛乡中心幼儿园5名、阿戛镇中心幼儿园2名、野钟乡中心幼儿园2名、盐井乡中心幼儿园2名)。
第六组:共20名(比德镇中心幼儿园5名、新街乡中心幼儿园5名、红岩乡中心幼儿园5名、顺场乡中心幼儿园2名、蟠龙镇中心幼儿园3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教育学合格,心理学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中等专业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具备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条件(教育学合格,心理学合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教,能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幼儿教师录用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人员不能报考。
五、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分别按100分命题。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六、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
2.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费:每生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须具备的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