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竹行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简章
竹行街道中心幼儿园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街道,是由竹行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有星辰园和星怡园两个校区,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单位性质
招聘人数:教师9人。
单位性质:街道公办幼儿园。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素质好,热爱并适宜幼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有南通地区户籍。
3、教师具有师范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幼教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以后出生)。2015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幼教(或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在公布招考信息和招聘简章后将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完成。
(一)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和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报名地点:7月11日、12日报名地点在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发区金桥路9号)。13至17日报名地点在南通市竹行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发区瑞兴路100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826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对应的资格证书和招聘简章中所涉及的其它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也可开考,但招聘人数仍按3:1的比例核减并在网上公示。
5、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经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分值占比:笔试、面试分数占比为5:5
(一)笔试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幼儿管理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计算机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值:100分
参考者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考号及时间参加笔试,统一笔试阅卷后,由街道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人选确定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同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确定的招录职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各考官独立评分,某一考生的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权重,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确定的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政审人选确定后通过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于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因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从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通过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在1个月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除,如产生法律后果,则自行解决。
拟聘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如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则按同样程序再递补一次;如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为3年一聘(聘用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结束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及时提供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间的休假、休息按照国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幼儿园作息时间规定执行。
试用期后聘用期间,教师待遇参照本园教职员工的工资水平,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八、纪律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格秉公办事,全过程接受街道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规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监督电话:
九、招考公示和成绩查询
招考公示、考试成绩查询: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ntkfqrc.gov.cn/。
本简章由竹行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911699、85918058。
中共南通市竹行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日